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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企业注册“审核合一”

10497次 2018-05-25

  河南省工商局日前发出通知,自5月1日起,省工商局注册大厅实施企业登记“审核合一”制度,通过不断优化、提升、拓展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成果,打造一流的优质企业服务大厅,进而提升服务市场主体的能力和水平。要求窗口工作人员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服务举措,着力提升工商登记现代化水平;切实做到仪态端庄、着装规范、服务热情,回答申请人咨询时做到“一口清”,坚持和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预约服务等制度。

河南省企业注册“审核合一”

  通知提出,要持续推进企业登记注册规范化。一是严格按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执行,规范企业名称登记管理。二是按照相关要求,经营范围是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业务范围,申请人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选择一种或多种小类、中类或者大类自主提出经营范围登记申请,规范经营范围登记。三是按照总局要求的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和企业登记申请文书规范执行,结合全省“多证合一”工作,规范登记材料和文书格式。
  在健全制度和机制建设方面,河南省工商局明确要求做好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形式审查制度。充分尊重市场主体民事权利,区分民事争议与行政争议的界限,对工商登记环节中的申请材料实行形式审查,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予办理工商登记。
  二是保障企业办事途径的自主选择权利。确保为申请人提供全程电子化和现场两种以上业务办理渠道,方便申请人自主选择办理方式,并根据业务量动态调整两种模式的服务资源。对于不能当场给予申请人答复的疑难问题,要及时汇报,经研究,统一意见后及时答复。
  三是全面实施“审核合一”制度。省局注册大厅实施企业登记“审核合一”,企业登记全程均由同一登记人员负责受理、审查、核准等各环节业务,实行“审核合一、一人通办”制度,谁受理谁审核,谁审核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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