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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年报的企业和个体户赶紧上网“晒”年报啦!

10771次 2019-06-17

  距离2018年度商事主体年报公示截止日期仅剩不到半个月的时间了!记者从厦门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截至目前,我市仍有8.5万企业和5.4万个体工商户未依法上网“晒”年报。市场监管部门呼吁:未按规定年报的企业和个体户要抓紧时间填报公示,以免留下永久信用污点,经营活动受限,造成不良后果。关注一品财税,更多精彩内容等着你,点击:企业免费核名 如需咨询,欢迎扫描文字下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未按规定年报的企业和个体户赶紧上网“晒”年报啦!

  近三成企业仍未“晒”年报

  据介绍,把“工商部门强制检查”变为“企业自主申报公示”,是我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厦门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和《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办法》明确规定,自2014年3月1日起,我市商事主体不再到登记机关办理年检,而是通过“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填报并公示。

  今年是年报公示制度执行的第6个年头。按照规定,2018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于2019年1月1日0时正式启动。凡2018年12月31日前在厦门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统称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均应于6月30日24时前,向登记机关申报2018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但市市场监管局日前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厦门应进行2018年度年报公示的商事主体共有565103户,截止到6月14日16时50分,已年报的为424381户,年报率仅为75.1%。其中,应年报的325027户企业中,有85567户仍未年报,企业年报率73.67%;应年报的1869户农专社中,308户仍未年报,年报率83.52%;应年报的238207户个体户中,54847户仍未年报,年报率为76.98%。

  未如实年报最高罚三十万

  “厦门往年的企业年报率都在90%以上,今年截至目前年报率是偏低的。”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部分是由于今年全市应年报企业数同比增长了28%,增量达到8万家左右。从总数看,厦门今年应年报企业的户数已占到全省总数的34.5%,如此大的基数给年报工作的推动增加了不小的压力。

  根据以往的经验,越临近6月30日,越会有大量企业争相填报,市场监管人员表示,这往往会致使年报系统承载过重,访问速度和填报效率大大减慢,企业应尽早申报年报,避开最后的高峰。此外,还有一些企业认为6月30日以后再填报,就可以规避市场监管部门的公示信息抽查,这也是一种误解。今年,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会同我市有关部门,加大对未按期公示年报企业的惩戒力度,对逾期补报的年报进行重点核查,企业必须自行委托专业机构出具的年报专项审计报告。市场监管部门一旦在核查中被发现未如实年报,相关自然人将面临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相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将面临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自然人将面临以二万元到十万元罚款,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将面临最高三十万元的罚款。

  未按时年报将载入经营异常名录

  “企业年报公示率是市场活跃度的重要指标之一。市场主体依法按时公示年报,是积累良好社会信用的有效途径,也是建立信用社会的基础。”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罗承贤表示,依法按时报送年报,是累积社会信用的有效途径。未按时申报年报,会给经营者带来一系列负面影响。

  据悉,根据《厦门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不按期公示年报的企业,将被从商事登记簿中移出,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广而告之,即使恢复记载于商事登记簿,曾经的经营异常痕迹也将伴随“终生”。

  因不按期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申请办理工商登记备案事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资质审核、从业任职资格等有关事项时,行政管理部门将予以审慎审查。同时,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厦门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各政府部门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对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名称的企业也将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目前,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已被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贷款、担保、保险等商事活动的参考依据。对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金融机构将不受理其银行开户、贷款等业务,企业日常经营活动将因此受限。

  此外,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满三年的企业、个体户,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剔除其名称,且不得恢复记载于商事登记簿。被剔除名称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管相关信息将纳入信用监管体系,任职资格相关事项受到限制,自被剔除名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其他商事主体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来对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责任人也将实施任职限制。

  申报方式看这里

  1.互联网申报:所有商事主体均可登录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网(https://www.xiamencredit.gov.cn),点击“2018年度年报公示”飘窗,进入“商事主体自主公示系统”页面进行申报。

  2.手机申报(仅限个体户使用):微信关注“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众号,点“自助服务”的“个体户年报”后,通过个体户经营者身份证号和手机号双重验证通过后按提示进行年报。

  3.柜台申报(仅限个体户使用):个体户经营者凭身份证前往市场监管所柜台,通过身份证读卡器验证通过后实现申报。

  如有不会网上年报的,还可以到营业执照登记机关或附近市场监管所由工作人员协助办理年报。

  申报系统身份认证方式

  1.经备案的联络人。要求年报用户注册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与备案信息完全一致。

  2.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有关问题可登录“福建省红盾网网上工商应用平台”查询。

  3.自主绑定商事主体。未向登记机关备案联络人的,可通过自主绑定的方式临时选派人员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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