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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财政厅拨款500万元专项经费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

10272次 2018-08-24 厦门创业服务

  为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日前,福建省财政安排2018年度大学生自主创业专项经费5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创业之星”“挑战杯”等创业竞赛、补助典型创业项目和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的培育,以及组织创业宣传、培训、回访和展示等工作。力争扶持一大批自主创业项目,促进了我省大学生创业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

福建省财政厅拨款500万元专项经费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

  据了解,自2008年以来,省财政已累计安排大学生自主创业专项经费5200万元。该专项资金主要面向福建省普通高校全日制学生(包括在校生、毕业三年以内含三年的毕业生)和福建省外普通高校毕业三年以内含三年的闽籍全日制毕业生,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创业的项目。
  对创业项目的资金扶持主要采取奖励、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其中,对创业项目的奖励标准为1万至10万元不等;每人贷款贴息不超过1年,贴息金额最高不超过1万元;对工作突出的高校团委给予5万至15万元不等的奖励。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关于“福建省大学生自主创业”政策的相关资讯,请登录一品财税官网在线查阅。如有疑问,欢迎您免费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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