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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工商局推出新措施:规范工商注册登记

10457次 2018-05-16

  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统一规划市场主体工商注册管理工作,近日,三门峡市工商局连续推进一系列措施,确保“审核合一”登记制度贯彻落实,以优化注册登记流程,提升行政效能,建立健全统一规范、优质高效的注册登记工作机制,树立切实为民服务的工商形象。具体措施如下:

三门峡市工商局推出新措施:规范工商注册登记

  一是严格落实国家、省关于住所登记的规定。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关于住所登记的明文规定,即市场主体住所登记只需要提供租房协议即可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对申请人提交的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仅实行形式审查。要求注册登记人员严格按照此规定执行。
  二是严格落实国务院新规定。国务院5月2日常务会议决定: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除特别规定外对企业名称不再实行预先核准。下一步,企业登记机关将会依照禁限用规则建立、完善比对、申报系统,为申请人提供自主申报、自负其责的登记服务。市工商局要求工商注册人员不折不扣执行这一新规。
  三是按照“最多跑一次”与“审核合一”改革的基本要求,依据《关于加强市工商局审批大厅窗口建设的意见》,市工商局及各分局窗口所有登记注册人员应当无差别地履行同样职责,受理、核准市局、分局赋予窗口的各项登记业务。有叫号机管理的,要按照叫号单自动平均分配登记业务,不得将某一类业务限定由一人固定办理。
  四是制定出台《三门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业务“审核合一”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工商总局、省工商局相关文件制定该《方案》。《方案》明确了实施“审核合一”登记制度的工作宗旨,规定了适用“审核合一”的注册登记业务事项,进行了具体责任划分,并对“审核合一”注册登记人员提出具体工作要求。《方案》自2018年5月8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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