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一站式财税服务平台
  • TOP

湖北宜昌《企业集群注册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将从今日起实施

26728次 2018-03-01

  企业集群注册登记,是指多个有限公司以一家企业住所地址作为自己住所登记,并由该企业提供住所托管服务,组成企业集群登记注册模式。为多个公司提供住所托管服务的企业成为托管企业;由托管企业提供住所托管服务的企业称为集群企业。集群企业办理工商登记时以托管企业出具的托管证明代替住所证明,无需办公场所即可开展经营活动。从今年3月起,没有办公场所也可以办公司了。宜昌《企业集群注册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将从3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施行。该项新政让创业变得更加简单。

湖北宜昌《企业集群注册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将从今日起实施

  办法规定,集群注册包括但不限于采取下列方式提供的住所:多个企业单独使用或共享使用的办公工位;多个企业单独使用或者共享使用的生产工位、经营工位;多个企业共享使用的生产车间、办公场所;不实际入驻,受托主要为多个企业对外联络实用的相关场所。鼓励各类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及其他民间资本,依法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各类创客空间、众创空间、大学生创业基地、创业孵化器等,低费用或无偿为创业创新提供集群注册住所。这项新政,进一步放宽了企业住所登记条件,释放了场地资源,降低了中小微企业准入门槛,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拓展了发展空间,为构建投资便利化、自由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支撑保障。
上一篇: 厦门集美创新人才扶持的企业“配额制” 住房补贴30万 下一篇: 山东企业注册总量突破800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