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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金融办:暂停“网贷”等企业注册

12730次 2017-12-06
  近日,厦门市金融办在其官网发布关于《关于进一步规范网贷机构管理工作的公告》(下文简称“公告”),公告称在互金整治期间,除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核准外,暂缓对名称或经营范围含“网贷”“网络借贷”“P2P”等字样的企业进行注册登记等工商登记事项。
厦门市金融办:暂停“网贷”等企业注册
  厦门金融办还表示,此举意在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且依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互联网金融清理整治工作要求。金融监管部门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备案登记不构成对机构经营能力、合规程度、资信状况的认可和评价。
  此外,一份由厦门金融办11月21日下发的文件显示,互联网金融清理整顿阶段,暂缓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含“交易所”、“金融”、“财富管理”、“网贷”、“网络借贷”、“P2P”、“支付”等字样企业进行股权变更。
  11月16日,厦门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在其官网发布《关于网贷机构备案公示的通知》,通知中公示了5家拟备案企业。分别为农金宝互金(厦门融信普惠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有限公司)、日日进(爱日进(厦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乾方位(厦门乾方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易利贷(厦门易汇利金融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和京东金融(京东旭航(厦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有限公司)。
  厦门在备案登记的节奏上快于北上广深四地。
  去年11月28日,银监会联合工信部、工商局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备案登记管理指引》,《指引》中第三条规定,新设立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在依法完成工商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应当于10个工作日内向工商登记注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申请备案登记。今年以来,广东、北京、上海等地均下发了网贷平台备案征求意见稿。
  在今年2月,厦门在全国率先发布《厦门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在4月份又公布了《厦门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法律意见书指引》和《厦门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专项审计报告指引》,11月发布《关于厦门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
  在厦门公布备案名单之前,广西曾经发生过一次“备案乌龙”。
  今年8月18日,广西贵港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官网称,根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工商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的通知》(银监办发[2016]160号)要求,经金融办审核,同意对广西臻信互联网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下称“臻信”)、广西雅庭集团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下称“雅庭”)予以备案。
  然而当天,贵港市金融办又发表声明,撤销两家P2P备案,称备案不符合申请条件,属于无效备案,原因则是“原负责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工作的同志已休病假,新接手的同志不熟悉相关政策和法规,错误地给两家公司出具了予以备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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