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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到厦门国税办税需实名 发票认证期限延长

11454次 2017-06-28

       据厦门国税局消息,下月起,要办税都需实名了,没有带身份证明或是身份证无法通过验证,将无法办理。同时,7月起,发票认证期限也从原来的180天延长至360天。


7月1日起到厦门国税办税需实名 发票认证期限延长 


  【实名办税】 

  厦门国税:7月1日起,涉税业务都需身份验证 

  从今年7月1日开始,市国税局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的所有涉税业务都需要身份验证,也就是说办税人员到办税服务厅办理业务,均须向税务机关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进行实名认证后才能办理。如果前来大厅的办税人员无法出具实名办税身份证明,或是实名办税身份证明无法通过验证,税务机关将不再为其办理涉税业务。 

  厦门地税:1月1日起已试行,下半年全面推广 

  厦门地税则从2017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实名办税。涉及的业务包括:多缴税款及退付利息办理;多缴(错缴)社保费退费办理;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申请使用数字证书。 

  市地税局的有关人士表示,市地税局的实名办税是分阶段推行。第一阶段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为过渡期,未携带身份采集所需证件和资料的办税人员办理要求实名的涉税事项,地税机关仅受理办税人员当次办理事项。2017年5月1日起,地税机关仅受理已采集身份信息的办税人员申请要求实名办税的事项。而今年下半年,实名办税将推广到全部涉税业务。 

  【认证延长】 

  发票认证期限 

  延长至360天 

  7月起的另一涉税新规是发票认证期限从原来的180天延长至360天。也就是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纳税人可以在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包含平时周末放假以及节假日)进行认证,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同样,7月1日及以后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纳税人可以在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包含平时周末放假以及节假日)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 

  释疑 

  为什么要推行? 

  有关人士表示,实名办税制对于税务机关而言是利好,有利于完善纳税人基础信息,也有利于发票及其他税务风险防控,对提升税务机关办事效率也是利好。对纳税人而言,这有利于纳税人自身风险的防范,至少身份较难被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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