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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税率下调会给我们带来哪些影响?

18142次 2019-03-19

  李克强总理喊话:增值税税率由16%降至13%、10%降至9%,4月1日正式开始执行,届时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将全面推开。如果您喜欢一品财税的文章,欢迎关注我们,更多增值税资讯等着你!

增值税税率下调会给我们带来哪些影响?

  据税务总局数据显示:2018年因增值税税率下调1个点,10个月内就减税1794亿元。而这次的减税红利无疑将成倍增加,保守估计2万亿,力度可谓是史无前例。

增值税税率下调会给我们带来哪些影响?

  理论上来说,增值税是价外税、流转税,在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环节中逐级转嫁,最终由消费者承担。

  但实际确是牵一发而动全身,此次增值税税率的下调,势必将引起行业上、中、下游企业一系列的连锁反应。

  强者更强,谁在笑?

  1、增值税税率下降对企业的现金流产生影响,进而影响企业的其他附加税费。比如: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等,这些税是在增值税的基础上进行征收的。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3%

  因此增值税税率降低,企业所缴纳的其他附加税费也相应减少。

  2、企业在销售商品时会产生应收账款,即使应收账款产生坏账无法回收,但销项税仍需按时缴纳。

  当应收账款被认定为坏账时,增值税税率会影响确认的坏账损失金额,税率下调可以减少坏账对利润的影响。

  3、因增值税具有较强的税负转嫁性与传导性,国家此次减税的红利也将逐步在整个价值链上重新进行分配,不同行业及公司对于上下游企业的议价能力存在差异,导致税负转嫁能力不一,税率调整能带来的产品采购或销售价格的变动幅度不同。

  而行业议价能力强、具有垄断性质的企业通常能做到含税买价下降,而含税卖价不变,将从此次降税过程中享受更多的减税红利,强势企业将受益更多。

  弱者更弱,谁在哭?

  1、对于竞争性比较强的行业,企业普遍不具有议价能力,减税利好则大部分由上下游企业及消费者获得,自身获利将很有限,甚至亏本。

  有很多大集团、企业都非常强势,借机要求它的供货方(特别是充分市场竞争的部品)增值税税率下调几个百分点,产品总价也得下降几个百分点,供货方(弱者)为了存活也不得不接受这样物理的要求。

  拿此次增税税率降低为例来说:

  你进货100块的东西,你要卖给别人120元,那20元就是你的利润,这20块在19年4月1号后就改变为13%上缴给国家(之前为16%),也是就4月1号之前要交3.2元(20×16%),现在只需交2.6元(20×13%)。

  如果客户要你降的是这120块的3%,也就36元,那你就亏了。

  2、我们都知道,应交增值税的基本计算公式是销项税额减进项税额,而适用10%税率的企业在此次增值税税率调整后,其销项税税率降低了1个百分点,但其取得的进项税税率有可能是降低3个百分点。

  因此调整税率后缴纳的增值税未必会减少,理论上存在比调整以前增多的可能性。

  3、最不幸的是广大适用6%税率的营改增服务业,销项税税率仍然是6%,没有降低,但其取得的进项税税率至少降低1个百分点,还存在许多降低3个百分点的情况。

  因此其调整税率后缴纳的增值税肯会不降反增。

  以10000万元不含税销售额、6000元的不含税进项额(为更贴近实际,6%的服务业进项额假设为2000元)的不同税率企业为例:

  假设进项全部都能取得可以抵扣的增值税专项发票。

增值税税率下调会给我们带来哪些影响?

  由上表可以看出:

  1、此次调整税率对原适用16%税率的企业正向影响最大。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会较大幅度下降。

  2、对原适用6%税率的企业负向影响最大,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会较大幅度上升。

  3、而对于类似房地产业和建筑业的企业,其销售额适用10%税率,但采购的原材料很多是适用16%税率的,此次税率调整后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理论上会大幅增加。

  不过也不必太过于担心,国家会采取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加税收抵扣等配套性措施,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继续向推进税率三档并两档、税制简化方向迈进。

  目前实施时间尚未确定,一品财税预测最早7月开始实施,最晚9月开始实施。

  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开票税率如何选择?

  按现行增值税有关规定,纳税人开具发票适用税率应依据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进行确定。以常见的6种结算方式,举个栗子:

  ①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如在4月1日前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发票;如在4月1日后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按照调整以后的税率开具发票。

  ②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如在4月1日前发出货物,应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发票;如在4月1日后发出货物,则按照调整以后的税率开具发票。

  ③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如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在4月1日前的,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发票;如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在4月1日后,按照调整以后的税率开具发票。

  ④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如在4月1日前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发票;如在4月1日后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按照调整以后的税率开具发票。

  ⑤提供应税服务(如交通运输服务、基础电信服务等),如在4月1日前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发票;如在4月1日后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按照调整以后的税率开具发票。

  ⑥采用预收款方式提供租赁服务的,如在4月1日前收到预收款,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发票;如在4月1日后收到预收款,按照调整以后的税率开具发票。

  当然,若是增值税税率调整了,但是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开票有误确需要重新开具的,也是可以的。届时可以先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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