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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税福利又来了!企业集团无偿借贷 免缴增值税

10668次 2019-03-08

  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文件,明确自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缴增值税。更多财税政策,请关注一品财税

减税福利又来了!企业集团无偿借贷 免缴增值税

  “对经常有无偿借款行为的企业集团来讲,这无疑是一大利好消息。”税务部门相关人士昨日表示。相较于以往无偿借贷需要视同销售计提利息、缴纳增值税,新政将有效缓解企业流动资金的压力,更将推动企业集团开启资金借贷的全新模式。

  作为厦门三大国企之一的象屿集团,是一家拥有200余家子公司的大型集团企业。“集团本部授信较高,往往拥有充裕的资金,但很少开展业务,反而是下属子公司更需要资金流动性。”集团财务经理翁溪湖常年与“钱袋子”打交道,对于营改增后资金借贷的增值税政策十分关注。

  “2018年,集团内资金调动近120亿元,其中有80亿元属于统借统还业务。”翁经理告诉记者,“按照新政,统借统还业务中符合条件的也免征增值税,假如按5%的贷款利率计息,减免的增值税高达2000多万元;而资金无偿借贷免征增值税政策落地后,减税数额将会有更大增长。”

  新政一出台,税务部门工作人员就第一时间向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宣传政策。据了解,减免税优惠政策落地,有利于提高企业集团内单位之间资金调拨的灵活性和规范性,同时也降低了税务风险。

  厦门明穗集团有限公司也是这次辅导的对象之一。作为一家民营企业,明穗集团曾面临过资金困难的问题。副总经理蔡川珊介绍:“集团内部的资金借贷纳税问题,我们向税务部门寻求过帮助,这次出台的政策很及时,让我们可以尝试从集团内调动资金,解决子公司的融资困难问题。”

  “这项新政的出台,只是今年减税降费政策的一小部分,全年还将会有更多的普惠政策出台,惠及更多企业。但仅仅是政策力度大还不够,更重要的是将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生根,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作为国家税务机关,让企业更有获得感,我们义不容辞。”税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2019年,厦门象屿保税区税务局针对减税降费,面向小规模纳税人、小微企业,已举办了四场“减税降费专题辅导”培训会,围绕增值税免征额、小微企业所得税政策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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